项目名称 | 上海科技大学垃圾生化处理机采购 |
项目单位 | 公共服务处 |
报价供应商 要求 | 1、供应商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能从事该项目范围内的企业;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其他资格要求: 3.1、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明: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2、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 与竞争,不接受转包分包。 |
报名方式 | 请将以上所需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联系人邮箱领取本次询价的需求文件。需求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回复至报名的邮箱。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1-20685167 邮 箱:hull@shanghaitech.edu.cn |
报价 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18日09:30时(北京时间) |
报价文件 递交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中路393号行政中心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