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启动上海市2018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2文章来源 科技发展处作者责任编辑

各学院、研究所:

市科委启动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详见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51297.htm

重点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主要申报条件

1、指南分为面上项目和探索类项目,具体资助方向详见科委网站通知;

2、面上项目: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探索类项目: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探索类项目的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探索类采取专家推荐的方式(推荐表见附件),每个项目至少有2名相关领域资深专家推荐;

5、网上填报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0日9:00,截止时间12月5日16:00。

二、申报方式

1、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选择个人注册,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科技处接收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17:00。逾期送达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须签字齐全,盖章由科技处统一负责。

三、注意事项

1、学校对网上提交时间不作额外要求。但根据科委建议,至少提前2天完成网上提交,避免最后两天提交发现问题,没时间修改。正式提交前,电子版材料需经过各学院科管老师、科技处(姜涛、魏诚哲)、财务处(韦丽)邮件审核。

2、各学院、研究所科管老师需在网上填报开始后3天内(2017年11月23日)发送申报意向统计邮件,具体格式详见汇总表。对于有限项要求的指南,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数量确定是否组织校内评审,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3、若不是PI申请,需提交PI签字的项目申请说明;若平台主任申请,需提交学院负责人签字的申请说明。

4、以上通知将发布在‘学校主页-科学研究-新闻公告’专栏中,请及时查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姜涛       联系电话:20685235   15201933683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207室     E-mail:jiangtao@shanghaitech.edu.cn


汇总表及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