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2文章来源 校长办公室作者责任编辑

各部门、各学院及研究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2日-4月4日放假,共3天。

二、个别教学安排的调整由教学事务处另行通知。

三、放假期间张江校区和岳阳路校区食堂正常营业,行政班车暂停运行,短驳班车按双休日班次运行。如需公务车服务,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公共服务处。医务室暂停服务。

四、图书馆4月2日(周六)至4月3日(周日)开放时间:10:00-23:00;4月4日(周一)开放时间:08:00-23:00。咨询电话:20685191。

五、请各单位在放假期间做好工作安排和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稳定。

六、为保证放假期间的安全,学校安排工作人员在海科路校区值班,值班时间:4月4日 8点-17点,值班地点:行政楼403室,联系电话:20685160,传真号码:2068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