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9文章来源 科技处作者责任编辑姜涛

各学院、研究所:

市科委启动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指南的申报工作。详见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547187.htm

重点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主要申报条件

1、指南支持领域:生物医药、信息与材料领域;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申请人需为所在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4、申报项目的合作伙伴必须是注册在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的相应机构;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1、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 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选择个人注册,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开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8101日、结束时间2021630

3网上填报开始时间20185159:00,截止时间6116:00

4科技处接收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52917:00。逾期送达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齐全,盖章科技处统一负责

、注意事项

1、请至少提前3天完成网上提交,避免最后两天提交发现问题,没时间修改。正式提交前,电子版材料需经过各学院科管老师、科技处、财务处(韦丽)邮件审核。

2、各学院、研究所科管老师需在网上填报开始后(2018516日中午前)发送申报意向统计邮件,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汇总表。对于有限项要求的指南,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数量确定是否组织校内评审,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3、若不是PI申请,需提交PI签字的项目申请说明;若平台主任申请,需提交学院负责人签字的申请说明。

4、以上通知将发布在‘学校主页-科学研究-新闻公告’专栏中,请及时查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联系电话:20685235  15201933683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207     E-mailjiangtao@shanghaitech.edu.cn